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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國的護犬大戰(下)蔡丹喬  發表於 : 6月 11, 2006 德國的護犬大戰(上)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EmKye7KaBRYQ4LYsx0Dz/article?mid=1992 德國的護犬大戰(中)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EmKye7KaBRYQ4LYsx0Dz/article?mid=1993 基於今『2000年』夏天,德國發生兩宗『猛犬』咬人致死的事故,州及地方政府因部分媒體脫離慣有的專業性探討式之中立報導方向,燃起了各方而來的壓力,竟於數日內訂定出『照管猛犬行政法規』,在缺乏全套配備的措施下,比如興建足量的動物之家,由專業人士經營照管,設置『照管猛犬顧問中心』,以協助飼主照管『猛犬』,或是將『猛犬稅金』分梯次提高,以免造成飼主過重的負擔,以及加強民眾宣導教育....。 此倉促頒布的法規,疏落之處極多,於是造成了不少絕望的或責任感不足的飼主,將所擁有的,被歸類為『猛犬』的犬隻送往動物之家,而其中不乏來自繁殖場的『猛犬』,概在法律的監督下,從今而後,『猛犬』的交易行為在德國將成為『絕響』。而無利可圖且不負責任的繁殖場負責人,亦將動物之家當成丟棄負擔之所在。 即使是軟禁也是酷刑!短期間內,德國各動物之家因收留『猛犬』而爆滿,動保人士各方奔走,有的尋得管道,將一部份送往他國,但依此情勢之發展,絕大部分收留在德國動物之家的『猛犬』,將永無由善心家庭收養的機會,也就是牠們的餘生,將被『軟禁』於動物之家,這在動保意識已提昇至一定水平的德國,是被普遍嚴厲批判的一項不合情理之可悲事實。在少數幾座動物之家,比如『猛犬』數量最多,而日前制定的法規又屬全國最嚴苛的獨立城『漢堡』,因大量『猛犬』被送入動物之家,負面影響的結果之一是阻斷了收留其他『非猛犬』的機會,在無可選擇的情況下,依循德國動保法的規定,僅『身心狀況無法醫治的同伴動物方准予施行安樂死』,召請專業人士,作各種測試,有攻擊行為的犬隻,則施行人道死法。 雖有法律途徑可循,但犬隻會成為具危險性的工具,均因人為因素,而讓牠們以生命承擔人所犯的錯誤。以倫理觀點而言,確有可譏可議之處,此為動保人士不滿,而力請政府訂定全國統一的『同伴動物法』,以保障犬隻能在具有最高效力的護傘下,於合理的溫馨環境中正常成長,學習且過社會化的生活之原因。 數十萬動保人士集聚街頭,百萬封抗議信紛紛投入相關政府部門,其中訴求的重點之一是重新審核『42品系猛犬硬性於公共場所需戴口套』之法規。 讓你終生不能與人接觸,如何?犬隻以聞嗅的方式接受外界訊息,並與同伴及人類溝通情感,就和人有翻閱報紙、與親友擁抱握手之需要一樣,將牠們套上口罩就如人被戴上枷鎖一般,身心均會受到嚴重的創傷,即使純以人的安全為考量,一隻甫踏出家門,口鼻即被束縛的狗,難排除由溫和的個性轉為沮喪,更進一層因痛苦焦躁導致心理狀況失去平衡而對人造成威脅之可能。 人對動物的歧視,是動物受難的始因。在匆促出爐的『照管猛犬行政法規』中,戴口套的規定,導致昨日仍自由在人群與其他動物之間走動遊玩的『猛犬』,今日忽然間成了眾人走避側目的對象,對此狗及陪伴於旁的飼主都是一種不應存在的蔑視之傷害,日久,他們將成為不見容於這個社會的一群犧牲者,此點亦為動保人士呼求改善之根據。 政府相關部門之官員,由所歸列的『42品系猛犬』之公佈,可窺知其對犬隻常識之不足,比如其中所列的『俄羅斯猛犬』早於18世紀即已絕跡,由外行人來參與制定能掌握動物福禍的法條,豈是有理性的社會大眾所能默許的?如聯邦德 國動物 醫師公會於動物醫師節當日所發表的公告『....我們要鄭重抗議,由偽專業人士參與制定動物法規....』數月來的接力抗議怒潮,促使德國政府做了讓步,重新修改部分條款,比如僅未能通過專業人士測試的『猛犬』才需戴上口套,以LIPPE縣為例,400隻『猛犬』中僅4隻在公共場所要受到口鼻的束縛。動保人士小勝一場,未來,在護犬工作上尚有一大段路仍需攜手同行。 丹喬..台灣感謝有妳~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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